本站首页 | 财务公告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收费管理 | 党建工作 | 资料下载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财务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11-19 09:46  

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

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确保2025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对账、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年末财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和开账时间安排

2025年报账截止日为2025年12月16日,2026年开账时间根据财政部门安排另行通知。

二、收费、开票及税务申报时间安排

各类收费及预开发票业务截至2025年12月16日;教职工全年一次性奖申报截至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4日恢复业务。

三、年终财务相关工作安排

为落实巡视、审计意见,年终财务相关工作如下:

1.开展预开票据清理工作。对已开具但资金尚未到账的票据,项目负责人及预借票据经办人务必积极配合财务处督促对方单位付款,截至12月26日尚未到账的票据将予以红字冲销

2.开展各类项目经费支出账务数据核对工作。12月16日之前,各二级学院(部门)以及课题组应通过财务网上查询平台与财务处核对各类项目经费支出入账数据。包含:项目名称、审批人、预算指标、收支明细、未核销借款等。若有异议,请立刻来函进行账务调整。年终结账后,原则上不对以前年度账务进行调整。

3.开展暂付款(借款)清理工作。各类应还(应核销)借款,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督促经办人于12月16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经催办仍不办理核销业务的,财务处将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宁德师范学院因公借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4.开展房租、水电费等应收款清理工作。对房租、水电费等各类未缴清的应收款项,职能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于12月16日前清缴。

5.开展公务卡试行及推广相关工作。《宁德师范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宁师院[2025]32号)已于2025年6月24日印发,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为公务卡推广试用期,2026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公务卡。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务卡使用范围内的公务支出均须通过公务卡结算。教职工购买机票应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网址:https://www.gpticket.org)选购并进行公务卡结算。

四、严肃财经纪律

各二级学院(部门)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年底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不得报销和列支。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财务联络员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位!

财 务 处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 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财务决算...
· 财务处关于铁路电子客票与航空...
· 2025年财务处暑期轮休值班安排...
· 财务处关于2024年度年终结算等...
· 财务处关于学生缴费的温馨提示
· 财务处2024年暑期轮休安排表
· 关于教职工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
· 财务处关于暂停对外服务的通知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宁德师范学院财务处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闽ICP备10024257号 制作维护:宁德师范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