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宁政办〔2020〕58号)等文件精神,为更科学、合理、精准编制2021年度校内部门预算,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保障学校党建以及人才培养、专业认证和硕士点授权等内涵建设重要指标要求,进一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请各部门于2021年1月7日前填报本部门牵头的工作中要求经费保障的指标项目、保障经费以及相关文件依据(详见附件),并将纸质材料上报财务处信息管理科。
财 务 处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