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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20年年终结算及报销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12-03 11:36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财务相关制度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现就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决算和开账时间安排

2020年报账截止日为2020年12月20日(18日、19日财务处周末两天有安排人员审核),学生财务预审同步暂停(其中财政直接支付报账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1日),2021年开始报账日另行通知。

二、收费及开票时间安排

2020年度各类收费业务截止2020年12月20日、预开发票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4日开始。

三、年终财务工作相关安排

1、全面开展清理预开票据。对已开出但相应资金尚未收回的票据进行清理,项目负责人及预借票据人员应督促对方单位尽快付款。

2、核对各类项目经费。12月15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以及课题组应通过财务网上查询平台与财务处核对各类项目经费。包含:项目名称、审批人、预算指标、收支明细、未核销借款等。如若发现差异,应立刻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全面开展清理清理借款。各类应核销(归还)而未核销(归还)的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经办人于12月15日前抓紧报销冲账或还款。经催报仍不办理核销业务的,学校将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清理房租、水电费等应收款。对已发生但尚未缴清的房租、水电费等各类应收款项,请职能部门督促相关负责人或个人于12月15日前抓紧缴清。

四、严肃财经纪律

要切实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五、请各单位联络员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


     财 务 处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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