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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22年度年终对账、决算工作的通知
2022-10-25 08:51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市财政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年终对账、决算工作,现就年末财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决算和开账时间安排

2022年报账截止日为20221220日(其中财政直接支付报账截止日为20221214日),2023年开账时间根据财政部门安排另行通知。

二、收费及开票时间安排

2022年度各类收费及预开发票业务截止20221220日;202314日恢复业务。

三、年终财务工作相关安排

1、开展清理预开票据工作。对已开具但资金尚未到账的票据,项目负责人及预借票据经办人应积极配合财务处督促对方单位付款。

2、核对各类项目经费支出入账信息工作。1220日之前,各二级学院(部门)以及课题组应通过财务网上查询平台与财务处核对各类项目经费支出入账信息。包含:项目名称、审批人、预算指标、收支明细、未核销借款等。若有异议,请立刻来函进行账务调整。年终结账后,原则上不对以前年度账务进行调整。

3、开展暂付款(借款)清理工作。各类应还(应核销)借款,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督促经办人于1220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经催办仍不办理核销业务的,财务处将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清理房租、水电费等应收款工作。对房租、水电费等各类未缴清的应收款项,各职能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于1220日前缴清。

四、严肃财经纪律

各二级学院(部门)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年底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不得报销和列支。

请各单位财务联络员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位。


财 务 处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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